疫情期間,如部分景點尚未開放,將自動改為其他景點替代,造成不便.敬請見諒︒※觀光局於2/1發佈
「有呼吸道症狀者,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,避免參加旅遊。有發燒者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者,直至未使用解熱劑/退燒藥且不再發燒24小時後,才可參加旅遊,如旅遊開始當日未達此標準,應避免參加。另如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『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』之對象,亦應避免參加」衛福部防疫新規定**自12月1日起,強制要求民眾進入「醫療照護、大眾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」等八大類場所(場所舉例如附表)應佩戴口罩。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**衛福部官網GO車上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,以免受罰。保護自己,也守護他人。感謝配合。國內團體旅遊【參團須知&貼心提醒】
1、本行程每車需滿16人即可成行,東南旅行社派遣領隊隨行服務。
2、本行程於出發前7天通知是否成團。
3、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:如暈車藥、感冒藥、防蚊蟲液...等。
4、正確行程內容、順序,請以行前之電子行程表或說明會資料為準。
5、行程將會視情況(如季節、預約狀況、觀光地區休假)調整。
•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。
6、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,在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必須團進團出,不可延回。
7、如有素食需求,請於出團前三天(不含周末假日)告知服務人員,以利作業。
8、穿著以輕便休閒服裝為主,夏日亦建議攜帶薄外套,如感覺遊覽車上空調溫度過低時可以穿搭。
9、
【線上選位說明】•本團體行程所使用車輛之選位順序,係依旅客訂單成立並全額付款完成時間為準。
•因採先付款先選位機制,為維護優先劃位者之權利,本系統無法提供特殊劃位者之服務 如:身心、老弱、博愛,建議您盡早報名繳費。
•為維護出發當日上車時之秩序,恕領隊導遊無法現場協助更換座位,請依照旅客所選座位為主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•如旅客取消訂單,系統將自動取消所選座位,若重新報名或轉團,仍需重新選位。
•座位會隨實際搭乘車型而略有不同,安全門位於左側座位第7-10排前方,後門位於右側座位第5-6排前方,選位時請留意。
•後門前一排、安全門前一排及最後一排等座位椅背無法後躺,選位時請自行斟酌。
•選位圖僅供參考,實際座位配置依當天所搭乘之車型為主,屆時座位將依實際使用車型調整座位,本公司對車輛座位安排保有最終調整之權利,敬請旅客配合。
10、住宿安排,房型以二人一室/二張單人床為主,如有其他需求,房況與價差以各飯店回覆為準。
11、兒童佔床定義為6足歲以上至12歲以下;兒童不佔床限6歲以下,含交通座位但不含飯店搭配之餐飲項目,惟各飯店兒童佔床及用餐身高定義不一,如有超過現場規定請自行加購。嬰兒定義:2歲(含)以下僅含保險作業費。
12、行程表內行車及停留時間僅供參考,實際行程會因路況或節假日景區尖峰影響而有所調整。
13、行程中敬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,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,恕不予退費。
14、出團時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等證明文件,以備不時之需或於優惠票價查驗時使用。
15、如遇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而無法成行,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。
16、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參與行程,若經發現本公司有權利拒絕旅客上車。
17、旅客如已繳付訂金,將由業務人員與您進行國內個別定型化契約書之簽署。旅客不得主張變更或取消本行程,如旅客任意取消或變更本行程者,旅客已繳納之預約訂金恕無法退還或要求本公司為其他之補償。
(一)於招攬文件載明「有呼吸道症狀者,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,避免參加旅遊。有發燒者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者,直至未使用解熱劑/退燒藥且不再發燒24小時後,才可參加旅遊,如旅遊開始當日未達此標準,應避免參加。另如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『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』之對象,亦應避免參加」,並於旅客參團報名前告知。
(二)有關解約退費原則:
1、出發前,旅客如列入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對象,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,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惟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2、出發當日,旅客如有發燒者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者、曾發燒直至未使用解熱劑/退燒藥且不再發燒未達24小時或列入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對象,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3、旅遊途中:
(1)旅客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,應協助旅客就醫,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(2)旅客列入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對象,旅行社應為旅客安排返回原出發地或經雙方協議之適當地點,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