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疫情期間舉辦旅遊時,請配合下列事項辦理】(一)有呼吸道症狀者,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,避免參加旅遊。有發燒者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者,直至未使用解熱劑/退燒藥且不再發燒24小時後,才可參加旅遊,如旅遊開始當日未達此標準,應避免參加。另如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『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』之對象,亦應避免參加。
(二)有關解約退費原則:
1、出發前,旅客如列入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對象,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,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惟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2、出發當日,旅客如有發燒者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者、曾發燒直至未使用解熱劑/退燒藥且不再發燒未達24小時或列入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對象,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3、旅遊途中:
(1)旅客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,應協助旅客就醫,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(2)旅客列入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對象,旅行社應為旅客安排返回原出發地或經雙方協議之適當地點,旅行社如有支付旅遊所需之必要費用,應檢附前揭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(三)有關疫情相關訊息,請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查詢。
參考網址:
https://admin.taiwan.net.tw/ActivitiesDetailC001100.aspx?Cond=80bc876c-19d9-4d3d-b496-8af84bd58eb4其中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:
https://www.cdc.gov.tw/File/Get/QSBG1i2zx0k9PcOfzzre_A國內團體旅遊【參團須知&貼心提醒】1、本行程於出發前7天通知是否成團,出發日前一天給予行前說明資料。
2、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:如暈車藥、感冒藥、防蚊蟲液...等。
3、正確行程內容、順序,請以行前之電子行程表或說明會資料為準。
4、
預定行程提醒您:實際行程內容可能因出發日期、天候等因素而略有不同,本公司保有行程內容前後調整或取消之權利。5、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,在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必須團進團出,不可延回。
6、如有素食需求,請於出團前三天(不含周末假日)告知服務人員,以利作業。
7、穿著以輕便休閒服裝為主,夏日亦建議攜帶薄外套,如感覺遊覽車上空調溫度過低時可以穿搭。
8、遊覽車上無提供傘雨具,敬請自行攜帶,以備不時之需。
9、住宿安排,房型以二人一室/二張單人床為主,如有其他需求,房況與價差以各飯店回覆為準。
10、兒童佔床定義為6足歲以上至12歲以下;兒童不佔床限6歲以下,含交通座位但不含飯店搭配之餐飲項目,惟各飯店兒童佔床及用餐身高定義不一,如有超過現場規定請自行加購。嬰兒定義:2歲(含)以下僅含保險作業費。
11、行程表內行車及停留時間僅供參考,實際行程會因路況或節假日景區尖峰影響而有所調整。
12、行程中敬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,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,恕不予退費。
13、出團時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等證明文件,以備不時之需或於優惠票價查驗時使用。
14、如遇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而無法成行,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。
15、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參與行程,若經發現本公司有權利拒絕旅客上車。
16、旅客如已繳付訂金,將由業務人員與您進行國內個別定型化契約書之簽署。旅客不得主張變更或取消本行程,如旅客任意取消或變更本行程者,旅客已繳納之預約訂金恕無法退還或要求本公司為其他之補償。
17、訂購本產品前,請務必詳閱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。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,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。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,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,恕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。